【2024 勞基法加班費&請假規定】特休加班費算法?年假天數計算?婚、病、喪假等 21 種假一次懂!

2024 請假攻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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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休假好好放鬆嗎?國定假日、休假日需要加班嗎?特休有幾天可以請?假日上班的加班費怎麼算?

請假到底該怎麼請,才不會影響到薪水呢?除了根據年資而定的特休(特別休假)以外,勞基法保障的假還有哪些?那些關於請假與加班費的疑難雜症,一次為你解答!

常言道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,一起來檢查勞工還有哪些權益可以爭取。如果想知道 2024 又哪些值得令人期待的連假以及相應的補班措施,也可以 點這裡 立即查看。

本文大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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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收錄 🍰  2024 國定連假與請假攻略

備註:本文最後更新時間為 2023/10/27,法條如有更新請以政府公告為準。

一、常態假別

1. 例假日(一例一休)

  • 法源依據:勞基法第 36 條
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• 計算方式:例假日的用意為「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」,因此以 7 日為一個循環,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為例假日(對於月薪制員工而言,通常是指「週日」,但勞資雙方可共同約定)。
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
  • 加班規定:例假日基本上雇主是不可要求勞工上班的,除了根據勞基法第 40 條,因「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」,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的必要時,可以終止勞工的假期(種類為例假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、特休)並要求出勤,但須給予加倍的工資以及事後的補假休息,且需要在事後 24 小時內,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。
  • 請注意:若是因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,有工作之加班必要者,根據勞基法第 24 條第 1 款第 3 項規定,假日加班 9-12 小時,加班費就要以每小時工資的 2 倍計算
  • 加班費計算:月薪制、時薪制的勞工計算方法不同,以下將詳細介紹,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👉 月薪制時薪制 

月薪制勞工 —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(非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)

  1. 例假日加班 0-8 小時,8 小時內無論時長為何,都應支付勞工「1 日」的薪資
  2. 例假日加班 9-10 小時,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.34(日薪為 1,加上一又三分之一的無條件進位)
  3. 例假日加班第 11-12 小時,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.67(日薪為 1,加上一又三分之二的無條件進位)

月薪制勞工的「休息日」與「例假日」原本就支薪,因此雇主不須額外支付勞工例假日出勤的日薪,但須計算加班時數並給予「加班費」

月薪員工怎麼算加班費時薪?

根據 勞基法第 2 條,勞工的工資是指所有因為工作所獲得的「經常性報酬」,包括工資、薪金,計時/計日/計月/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支付的獎金、津貼、任何其他名義的報酬。

舉例來說,Eric 是一名業務,他的底薪是 33,000 元,每個月有交通補助 3,000 元、全勤獎金 2,000 元,在勞基法中討論到工資時,他的月薪應為 38,000 元。

而 Eric 的時薪就是 38,000 ÷ 每月 30 日 ÷ 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=38,000 ÷ 240=158.33 元/時。

|月薪制勞工 —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範例(非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)

【 範例一 】

 Eric 與公司的勞僱合約中明定週六為休息日、週日為例假日,本週日 Eric 早上需要接待國外的客戶、下午需要進公司準備週一的提案、晚上與客戶有應酬,評估整天的活動大概會需要 11 小時,Eric 在與公司討論後決定接受這個安排。因此,這一天的加班費算法如下:

  1. 在第 0-8 小時,加班費為 158.33 x 8=1,266.64
  2. 第 8-10 小時,加班費為 158.33 x 2 x 1.34=424.3244
  3. 第 11 個小時,加班費為 158.33 x 1 x 1.67=264.4111

因此,Eric 本週日的出勤應該可拿到 (1)+(2)+(3) 約 1,956 元。

【 範例二 】

Eric 的主管 Joseph 月薪 54,000 元,換算時薪為 225 元。本週日他會陪同 Eric 加班:早上接待客戶、晚上與客戶應酬,但不會進公司準備提案。雖然 Joseph 週日只會加班 4 小時,但因為是例假日加班,他應該獲得 1 日的薪資做為加班費,也就是 225 x 8=1,800 元。

時薪制勞工 —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

在一般的狀況下,勞基法規定每 7 日應有 1 日的例假日加上 1 日的休息日,且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。其中例假日的規定較為嚴格,因此連續出勤 6 日的第 6 日應挪用休息日,且時薪制不適用彈性工時(亦稱變形工時),所以第 7 日不可要求勞工出勤、至少須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日,所以時薪制勞工不應有例假日出勤的情形發生。

|其他規定 — 彈性工時根據 勞基法第 30 條,勞工的正常工時應為每日 8 小時內、每週 40 小時內,但是因應不同職業特性,這些行業 可在職業工會同意/沒有工會但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,將工時調整為以下 3 種(2 週彈性工時、4 週彈性工時、8 週彈性工時),並分別有不同的例假日規定,以下將詳細介紹,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👉 2 週彈性工時4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

【 2 週彈性工時】

  • 算法:以 2 週為一個單位,每 2 週可將其中 2 日的工作時數分配到其他工作日。這 2 週內的每日工作時數不可超過 10 小時、每週的工作總時數不可超過 48 小時、2 週的工作總時數不可超過 80 小時。
  • 例假日怎麼休?
    → 以 7 日為一個單位,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為例假日,2 週內的例假日+休息日應至少有 4 日。
  • 工作日與例假日、休息日可以這樣安排:

(1) 週六為休息日,週日為例假日。因為週五的工時已挪移到週一至週四完成,所以週五成為免出勤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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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週彈性工時第一種安排方法(歡迎點擊右鍵下載儲存!)

(2) 週日為例假日,2 週內應該休到的 2 日休息日統一於第 2 週實施,所以可安排連續 3 日的免出勤日(2 休息日+1 例假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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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4 週彈性工時】

  • 算法:以 4 週為一個單位,在每日工作時數最多 10 小時;4 週內的工作總時數不超過 160 小時的前提下,可將 4 週內的總工作時數加以分配。
  • 例假日怎麼休?
    → 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(也就是說連續工作日最長可達 12 日),4 週內的例假日+休息日應至少有 8 日。
  • 工作日與例假日、休息日可以這樣安排:

(1) 週六為休息日,週日為例假日。因為週五的工時已挪移到週一至週四完成,所以週五成為免出勤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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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達到法定的連續出勤上限 12 日。

因為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,所以第 2 週的週六、週日必須為 2 日的例假日,勞工在第 1 週與第 2 週最多可連續出勤 12 日。而在第三週,勞工將在週四達到 4 週內的總工時 160 小時的上限,因此從第三週的週五開始,合計休息日、例假日以及免出勤日,總共可有 10 日連續免出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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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8 週彈性工時】

  • 算法:以 8 週為一個單位,在每日工作時數不超過 8 小時、每週總時數不超過 48 小時、8 週內總時數不超過 320 小時的前提下,可將 8 週內的總工作時數加以分配。
  • 例假日怎麼休?
    以 7 日為一個單位,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為例假日,8 週內的例假日+休息日應至少有 16 日。
  • 工作日與例假日、休息日可以這樣安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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彈性工時請注意 💡

除了採用 4 週彈性工時制度可安排連續出勤日多達 12 日,其他不管是固定工時或是 2 週彈性工時、8 週彈性工時的雇主都須每 7 日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,僅可彈性調整休息日。

2. 休息日(一例一休)

  • 法源依據:勞基法第 36 條
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• 計算方式:以 7 日為一個單位,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為休息日(對於月薪制員工而言,通常是指「週六」,但勞資雙方可共同約定)。
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
  • 加班規定:出勤需經過勞工同意,且加班時數會併到每月「延長工作總時數」。
  • 加班費計算:以下將根據 勞基法第 24 條,詳細介紹月薪制、時薪制勞工不同的休息日加班費算法,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👉 月薪制時薪制

月薪制勞工 —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

休息日已支薪,因此雇主不須額外給付勞工休息日出勤的日薪,但須給予「加班費」。

  1. 休息日加班 0-2 小時,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.34(一又三分之一的無條件進位)
  2. 休息日加班第 2-8 小時,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.67(一又三分之二的無條件進位)
  3. 休息日加班第 9-12 小時,因為已經加班超過一日的總時數上限,從第 9 小時開始雇主應支付勞工額外的日薪加上附帶的加班費,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2.67(日薪為 1,加班費比照第 2-8 小時給予一又三分之二的無條件進位,所以 1+1.67=2.67)

【 範例 】

前面提到的業務 Eric 月薪換算成時薪是 158.33 元,這週六因為有活動需額外加班 10 小時,這一天的加班法算法如下:

  1. 在第 0-2 小時,加班費為 158.33 x 2 x 1.34=424.3244
  2. 在第 2-8 小時,加班費為 158.33 x 6 x 1.67=1,586.4666
  3. 第 9 和第 10 個小時,加班費為 158.33 x 2 x 2.67=845.4822

因此,Eric 本週六的出勤應該可拿到 (1)+(2)+(3) 約 2,856 元。

時薪制勞工 —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

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(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83 元)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,將這兩個假日視為「有給薪休假」,因此時薪制勞工比照月薪制勞工,在休息日出勤時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,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。(法源依據:時薪制勞工的權益

雖然時薪制勞工通常一週工作時數不會多達法定的 40 小時,但雇主仍須讓勞工每 7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+1 日的休息日。因此,若雇主要求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五天,在第六天(換句話說,就是要求勞工在他的休息日上班)時應以加班費計算,算法同月薪制勞工。

這邊將介紹兩種不同的時薪制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算法,一位是全職、一位是兼職,兩者主要差異是「出勤日上限」的規定,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,其他皆相同。

【 全職時薪制範例 】

 Amanda 在廣告公司擔任以時薪計算的全職設計助理,時薪 183 元,每週固定出勤 5 天、每天工作 6 小時。這週六因為專案即將上線而需要趕工加班,他已和主管事先討論好會進公司加班 7 小時,這一天的加班費算法如下:

  1. 在第 0-2 小時,加班費為 183 x 2 x 1.34=490.44
  2. 在第 2-7 小時,加班費為 183 x 5 x 1.67=1,528.05

 Amanda 可以因為這天的加班而多拿到加班費 (1)+(2) 約 2,018.49 元。

【 兼職時薪制範例 】(常見的「工讀生」多為此類)

 Kate 是就讀傳播學院的大四學生,他每週一到五的早上都會花 4 個小時到公關公司擔任媒體監測的工讀生,時薪為 183 元。

這週六因為客戶受到國際事件影響,急需公關公司協助處理,主管在徵得 Kate 的同意下安排他週六進公司幫忙,比照平日一樣出勤 4 小時。雖然 Kate 平常的工作時數每週只有 20 小時,但因為他已連續上班五日,週六出勤對他而言已是額外利用休息日上班,所以以加班辦理,Kate 的週六出勤將可獲得 183 x 2 x 1.34+183 x 2 x 1.67=約 1,101.66 元。

|其他規定 

  • 彈性工時安排—可參考 例假日的說明
  • 休息日的制度對排班制造成的影響:除了法律規定應休假的例假日、國定假日以外,勞基法中的「休息日」規定產生了因工時達法定正常工時上限,勞工可不須出勤的「期日」(也就是「免出勤日」,亦有人稱為「空班日」),對服務業的排班有重大的影響,以下將說明符合勞基法規範的排班方式。

     【 Step 1 】首先,需要遵守規範較嚴格的例假定,例假日的規定為:
           除了「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」以外,雇主不可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出勤,因此應優先使勞工在每 7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,也就是不連續工作超過 6 天。

    【 Step 2 】再來,安排「休息日」,可以有以下兩種做法。
          (1) 在勞工同意、依法支付加班費且無超時工作的前提下,可安排於休息日出勤。
          (2) 利用安插休息日避免勞工連續出勤超過 6 日,使排班能夠更加彈性。

    【 Step 3 】最後,符合加班費或是國定假日出勤的規定,可能有以下兩種情境。
          (1) 在空班日工作:也就是勞工已經達法律所規定的工作時數上限,可以不需再出勤。若是雇主希望勞工上班,需徵得其同意,並與單日工作第 9 小時一樣屬於加班性質,雇主需支付勞工加班費,或是在勞工同意的前提下以補休替代。
          (2) 在國定假日工作:在勞工同意且符合雙倍薪資的前提下(國定假日的薪資介紹詳見下一段),雇主可安排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。

平日的加班費計算方法 👉 加班費時薪怎麼計算?一張圖表解決 6 大加班費計算問題

每週工時上限規定❗️

根據 勞基法第 32 條,勞工正常工作時間,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,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,可在以下兩個狀況延長:

  • 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後,可將每日工作時數延長 4 小時,也就是每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,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可超過 46 小時,但如遇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。
  • 在職業工會同意/沒有工會但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,可以 3 個月為一個單位實施延長工作時間的總量管控,採取每 1 個月不可超過 54 小時、3 個月內不得超過 138 小時的最高上限規定。

3. 法定應放假日(法定休假日、國定假日)

  • 法源依據:勞基法第 37 條
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• 計算方式:法定應放假日有元旦、除夕前一天、除夕、春節(初一至初三)、228、兒童節、清明節、端午節、中秋節、國慶日;其他還有五一勞動節、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節日像是總統、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、原住民族歲時祭儀(僅限原住民勞工)。
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
  • 加班規定:根據 勞基法第 39 條,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在國定假日出勤,且需額外發給月薪制勞工 1 日的工資(所謂的「雙倍薪資」)或是 1 日的補休,時薪制勞工則是給予加班費。
  • 雙倍薪資&加班費計算:以下同樣分別介紹月薪制、時薪制勞工的國定假日雙倍薪資&加班費算法,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👉 月薪制時薪制

月薪制勞工 — 國定假日雙倍薪資&加班費計算方式

國定假日已支薪,因此雇主不須額外給付勞工例假日出勤的日薪,但須給予「加班費」。

  1. 國定假日加班 0-8 小時,8 小時內無論時長為何,都應支付勞工「1 日」的薪資(也就是常聽到的「雙倍薪資」
  2. 國定假日加班第 9-10 小時,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.34(一又三分之一的無條件進位)
  3. 國定假日加班第 11-12 小時,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.67(一又三分之一的無條件進位)

【 範例一 】

前面提到的業務主管 Joseph 月薪換算成時薪是 225 元,因外國客戶的時間安排,需要在除夕當天與客戶實體開會並接待客戶搭機返國,整天的行程預計會花費 11 小時,除夕這一天的加班法算法如下:

  1. 在第 0-8 小時,加班費為 225 x 8=1,800
  2. 在第 9-10 小時,加班費為 225 x 2 x 1.34=603
  3. 第 11 個小時,加班費為 225 x 1 x 1.67=375.75

因此,Joseph 在除夕這天的出勤應該可拿到 (1)+(2)+(3) 約 2,779 元。

【 範例二 】

 Eric 為 Joseph 的下屬,月薪換算成時薪是 158.33 元,Joseph 已徵得 Eric 同意,Eric 將會在除夕這天一同與外國客戶聚餐並接送客戶到機場搭機,兩個行程合計預估 4 個小時,而他在除夕的出勤將可獲得 158.33 x 8=約 1,267 元。

時薪制勞工 — 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

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,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休息日與例假日的工資納入最低基本時薪(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83 元),因此當工時勞工在休息日出勤,雇主不需額外給付勞工日薪,僅需依照加班時數、給予加班費。(法源依據:時薪制勞工的權益

然而基本時薪並未納入勞工休國定假日的工資,原因為何?由於不同產業的時薪勞工肩負不同的出勤義務,在國定假日出勤的勞工依法規可向雇主請求增加一倍的加班費,此時若國定假日增加的工資也納入基本時薪中,將造成國定假日未出勤的勞工,平白收入多一倍的工資,反而有損出勤勞工的權益。

因此,在國定假日出勤,對於每一位時薪制的員工來說都是「加班」,國定假日的加班費算法如下:

  1. 國定假日加班 0-8 小時,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2
  2. 國定假日加班第 9-10 小時,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.34(一又三分之一的無條件進位)
  3. 國定假日加班第 11-12 小時,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.67(一又三分之一的無條件進位)

【 範例一 】

在公關公司擔任工讀生的 Kate 時薪為 183 元。客戶希望能在中秋節當天舉辦活動,包括佈置、活動、收拾總計需要 9 小時,主管在 Kate 同意後將他納入人力安排,中秋節這一天的加班費算法如下:

  1. 在第 0-8 小時,加班費為 183 x 8 x 2=2,928
  2. 在第 9 小時,加班費為 183 x 1.34=245.22

因此,Kate 在中秋節這天的出勤應該可拿到 (1)+(2) 約 3,173.22 元。

|其他規定:以下將詳細說明當國定假日撞到其他假日、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、彈性放假當日需要出勤時的解決方式與規定。

【 情境 1 】例假日/休息日/原住民族歲時祭儀/免出勤日剛好遇到國定假日 → 應給予補休

勞基法中的例假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都是獨立的,根據 勞動條 3 字第 1030130894 號令,這三種假日若有重疊情形,雇主應該給予勞工補休;原住民族歲時祭儀 雖屬國定假日,但若當天遇到其他國定假日,雇主也應給予補休。

彈性工時的勞工:如果工時已經分配到其他工作日,又恰好在空班這天遇上國定假日,因為空班日屬於免出勤日而非假日,所以雇主不需給予勞工補假。

【 情境 2 】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,薪資怎麼計算?

根據 勞基法第 39 條,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在國定假日出勤,如果勞工不同意,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。雇主除了支付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以外,也可在勞資雙方協調同意後,將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。此規定適用於月薪制與時薪制勞工。

小提醒 💡

勞資雙方約定國定假日出勤時,建議以書面契約明訂調動的日期。(加班費計算方式按照下方介紹,若不放心也可註記於契約中)

舉例來說,在餐飲業打工的 Ben 與餐廳老闆討論後,同意在除夕到初三共 4 天上班,並將這4天的國定假日延後到 3/1-3/4 休假。因此,除夕到初三對於 Ben 來說算是「工作日」,比照平常的工作日、領取基本工資,老闆不需額外支付 Ben 在國定假日出勤的工資。

  • 突發狀況 1 — 除夕到初三 Ben 臨時不能上班

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,屬於「工作日」,若他臨時不能出勤,應照請假程序辦理病、事、婚喪假等。老闆依據 勞基法第 43 條 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,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。

  • 突發狀況 2 — 老闆臨時需要 Ben 在 3/1 - 3/4 上班

若是 Ben 已經按照約定在除夕到初三上班,3/1-3/4 理應是他的休息日、不需出勤,但若是老闆需要 Ben 上班,則等於是請求 Ben 在「休息日出勤」,必須徵得 Ben 的同意,也應按照休息日的加班費算法、支付 Ben 薪資。

【 情境 3 】彈性放假出勤,休假及薪資怎麼計算?

近年因爲考量讓適逢週二、週四的國定假日能夠與週休二日配合,設計了「彈性放假」的制度,讓原屬工作日的週一或是週五提前/事後在休息日補班,使得國定假日能與週休二日形成連假。舉例來說,假設某年的元旦為星期四,對於 比照政府行政機關放假和補班 的企業來說,應該於元旦前一週的週六,也就是 12/27 先補班,讓原本是工作日的 1/2(星期五)能夠放假,因而有 1/1 (四) 到 1/4 (日) 的四天連假。

對於這樣調整的企業來說,原先的休息日 12/27 變成了工作日、工作日 1/2 變成了休息日。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彈性放假的這天,也就是休息日 1/2 出勤,應該先徵得勞工的同意,並且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加班費;若是勞工不同意出勤,雇主也不可扣全勤,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。

【 情境 4 】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、公職人員選舉日、公民投票,出勤的休假及薪資怎麼計算?

  1. 投票日為例假日:不另補假、工資照給。
  2. 投票日為休息日:不另補假、工資照給。若雇主要求勞工出勤,應徵得勞工同意,並根據 勞基法第 24 條,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薪資,且不可妨礙勞工行使投票/罷免權。
  3. 投票日為工作日:放假 1 日、工資照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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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特別休假、年假計算

  • 法源依據:勞基法第 38 條
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• 計算方式:根據年資而定。
    • 到職 6 個月以上但未滿 1 年者,期間有 3 日的特休。
    • 到職 1 年以上但未滿 2 年者,期間有 7 日的特休。
    • 到職 2 年以上但未滿 3 年者,期間有 10 日的特休。
    • 到職 3 年以上但未滿 5 年者,每年有 14 日的特休。
    • 到職 5 年以上但未滿 10 年者,每年有 15 日的特休。
    • 到職 10 年以上者,每一年加給 1 日的特休,加至 30 日為止。 
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
  • 加班規定:雇主若需要勞工於特休日出勤,需徵得勞工的同意。
  • 加班費算法:比照國定假日。
  • 其他規定
    • 特休沒在當年度休完:若勞工在年度終結時尚未休完特休假,可在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,延續到下一年實施,或是折為工資發給勞工。若勞工在契約終止(也就是離職)時尚未休完特休,雇主應發給勞工工資。
    • 時薪制勞工規定:在特休的部分,時薪制勞工與月薪制勞工的規定並無差別,每段年資對照的特休天數算法也相同。不過,根據勞動部所制定的 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,雇主可依照時薪制勞工的工作時數按比例計算特休。
      
      【 範例 】
      

      在餐飲業打工的 Ben 每週只有三天會上班、每天八小時,每週總工作時數 24 小時。
      Ben 的同事 David 是月薪制勞工,每週工作 5 天、每天 8 小時,每週工作總時數 40 小時。
      兩人都一樣有 2 年的資歷,David 可享有 10 日的特休,但是 Ben 與 David 的每週總工作時數為 3:5,因此老闆可將 Ben 的特休計算為 10*(3/5)=6 日。

二、事件假

1. 謀職假

  • 法源依據:勞基法第 16 條
  • 適用對象:被資遣勞工
    • 計算方式:勞工在接到雇主的資遣預告後,為了找新工作可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,每週有 2 日的工作時數(不一定要集中於 2 日,只要總時數不超過 2 日的工作時數即可)可以請謀職假。
  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

    延伸閱讀:非自願離職怎麼辦?3 種失業補助申請、非自願離職證明與資遣費

    2. 婚假

    • 法源依據:勞工請假規則第 2 條
  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    • 計算方式:根據 勞工請假規則第 2 條 與 民法第 982 條,勞工結婚可享有 8 天的婚假。以登記日為基準,可在登記日前 10 日起 3 個月內請休,但若得到雇主同意,亦可於 1 年內請完。
    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
      • 其他規定: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婚假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【 範例 】

      Amanda 計畫在 2024 年的 6 月 27 日登記結婚,法律保障她可在 6/17(登記前 10 日)到 9/17 這段期間請 8 天的婚假。由於事前已徵得老闆同意,Amanda 能在 2024 年 6 月 27 日 到 2025 年 6 月 27 日這一年間,自由安排這 8 天婚假。

      3. 喪假

      • 法源依據:勞工請假規則第 3 條
    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依喪亡親屬的親疏程度,勞工分別有不同的喪假日數保障
          • 父母、養父母、繼父母、配偶喪亡者,可請喪假 8 日。
          • 祖父母、子女、配偶之父母、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,可請喪假 6 日。
          • 曾祖父母、兄弟姊妹、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,可請喪假 3 日
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
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喪假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  4. 事假

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
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無論年資,勞工一年內至多有 14 日的事假額度。
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無薪

          5. 家庭照顧假

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0 條
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勞工需要親自照顧家庭成員時,可請家庭照顧假,1 年不可超過 7 日。
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無薪
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
              • 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              • 家庭照顧假期間的薪資,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。

            6. 公假

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勞工請假規則第 8 條
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視實際公務需求而定。
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
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公假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三、2023 年 7 月 1 日起,已廢止新冠疫情相關假別

              1. 自 2023 年 7 月 1 日起已廢止「防疫隔離假」

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 已廢止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
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接受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集中隔離或是集中檢疫的人
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若勞工生病並非雇主所致,雇主可自行決定是否支薪;若雇主願意給薪,則可以從當年的所得稅之所得額中,扣除該位勞工薪水的 2 倍作為對雇主的優惠措施。
              • 特別補助:若勞工接受隔離時沒有支領薪資,可以申請防疫補償。(確診者不得領取防疫補償/已領取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,不能重複領取)
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雇主不能以曠職、強迫勞工利用其他假別處理,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              • 延伸規定-1:根據 勞基法第 2 條第 4 款,計算平均薪資時,防疫隔離假的請假天數以及工資不列入計算。
              • 延伸規定-2:根據 勞動部於 2022 年 06 月 10 日說明,勞工快篩陽性或身體不適,請醫師評估確認或接受 PCR 採檢之期間,得請普通傷病假,其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,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。

              2. 自 2023 年 7 月 1 日起已廢止「防疫照顧假」

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已廢止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
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為照顧具備「防疫隔離假」條件且生活無法自理的對象其家屬
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雇主可自行決定,若願意給薪,則可以從當年的所得稅之所得額中,扣除該位勞工薪水的 2 倍作為優惠措施。
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雇主不能以曠職、強迫勞工利用其他假別處理,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              • 延伸規定:根據 勞基法第 2 條第 4 款,計算平均薪資時,防疫隔離假的請假天數以及工資不列入計算。

              自主健康管理可以請防疫隔離假嗎?

              👇 想要了解各假別的規定?歡迎直接點選綠字前往詳細的說明!

              根據勞動部於 2021 年 11 月 10 日說明,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、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「自主健康管理」的勞工,可請「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」,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。而勞動部於 2022 年 5 月 16 日也宣布,COVID-19 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 3 劑疫苗接種者,可免居家隔離,改進行 7 天自主防疫,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,需有 2 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。

              如果勞工有家庭成員需要自主健康管理,且需要勞工請假照顧的話,勞工可請「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」,家庭照顧假的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,一年可請 7 日。雇主不得拒絕勞工因照顧自主健康管理的家庭成員所需的請假,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        四、一般生理假別

              1. 普通傷病假(病假)

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
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  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
                  • 未住院者,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30 日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住院者,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。
  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一年內未超過 30 日的部分,雇主需折半發給勞工工資;若是勞工保險給付未達工資的一半,雇主需補齊。
  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若是勞工經由醫師診斷,罹患癌症(含原位癌)而且採門診方式治療,或是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,其治療或休養期間,雖然並未實際住院,但是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。

                2. 普通傷病假留職停薪

  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勞工請假規則第 5 條
  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    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規定之期限(未住院者一年 30 日內、住院者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、未住院+住院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),若是以事假、特別休假抵銷仍不足,雇主可要求勞工留職停薪,但留職停薪以一年為限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無薪

                  3. 公傷病假

    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勞工請假規則第 6 條勞基法第 59 條
    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全體勞工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勞工的休養、治療期間,無天數規定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,但若醫療時間超過兩年仍未能痊癒,且經過指定的醫院診斷為喪失原有的工作能力,同時不符合勞保中的失能給付條件,雇主可以在一次支付 40 個月的平均工資後,免除往後的工資補償責任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公傷病假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4. 生理病假(生理假)
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4 條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生理女性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每月可請 1 日生理假,一年以 3 日為限,超過 3 日則併入病假計算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不管是否併入病假計算,工資皆折半發給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雇主不能因勞工請生理假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生產育嬰假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安胎假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1 條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懷孕女性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安胎假視為普通傷病假,休養期間無論是否住院,皆以住院傷病假計算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同普通傷病假,一年內未超過 30 日的部分,雇主需折半發給勞工工資;若是勞工保險給付未達工資的一半,雇主需補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安胎假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產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勞基法第 50 條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產假之規定為何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懷孕女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勞工於分娩前後可有 8 週產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若是勞工在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,可有 4 週產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若是勞工在懷孕 2 個月以上、未滿 3 個月內流產,可有 1 週產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若是勞工在懷孕 2 個月內流產,可有 5 日產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若是勞工受僱 6 個月內請產假,產假期間工資折半發給;受雇滿 6 個月以上的勞工,產假期間工資照給。此外,後兩種產假(懷孕 2 個月以上、未滿 3 個月內流產/懷孕 2 個月內但流產),雇主可不給薪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上述的期間計算包含例假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雇主不能因勞工請產假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請注意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部分條文已於 2022/1/18 施行,修正規定包含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產檢假日數由 5 日增加為 7 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孕婦配偶的「陪產假」與「陪產檢假」合併為「陪產檢及陪產假」,並由 5 日增為 7 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不論配偶是否就業,也不再限定需有正當理由,親職雙方可自行考量家庭經濟狀況及分工,選擇是否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家庭照顧假。(作為評估育嬰假期間的家庭收支:可參考就業保險法第 19-2 條計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;可參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向雇主遞出申請,商量復職日期。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補充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-08-16 正名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並修正性騷擾相關規定,詳見這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 產檢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懷孕女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在整個懷孕期間,勞工可有 7 日的產檢假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跟據 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的解釋令,勞工可以「半日」、「小時」為單位請產檢假,雇主不可拒絕,但在擇定請假單位後不可變更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雇主不能因勞工請產檢假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 陪產檢及陪產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 7 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懷孕女性之配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勞工可於其配偶生產當日及前後合計 15 日,選擇 7 日請陪產假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全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雇主不能因勞工請陪產假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 育嬰假(育嬰留職停薪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法源依據: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6 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適用對象:育有三歲以下子女的勞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計算方式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育有三歲以下子女且受僱滿 6 個月的勞工,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若撫育不止一個子女,在同一職位上,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,期間最長以最年幼的子女撫育兩年為限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支薪與否:無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其他規定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不論配偶是否就業,親職雙方可自行考量整體經濟狀況及家務分工,選擇是否「同時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家庭照顧假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雇主不能因勞工請育嬰留職停薪而扣發全勤獎金、影響考績、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、2024 年國定連假&請假攻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年國定假日與補班措施、年假怎麼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年總放假日數115日!以下整理了各連假的日期、天數以及對應的補班措施,如果想放個長長的假,也可以安排一下該如何請假。不管是想要提早放假,還是希望可以延遲收假,都幫你準備好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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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 年充滿許多意外,也許在接下來的一年也還無法回歸常態。無論如何,都預祝大家可以一切順利,忙碌之餘也要好好休息,新的一年你我都可以越來越好 🙌🏻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備註:本文最後更新時間為 2023/10/27,法條如有更新請以政府公告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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